作为全国第4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河北省唐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标准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以创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为契机,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就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出部署安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示范城市创建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积极与各族流动人口共建共享唐山改革发展成果,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3万多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让流动人员体会到唐山热情、唐山温度、唐山效率,让唐山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第二个“家”,促进全市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唐山市民宗局着力在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市直部门、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丰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抓实重点,凝聚合力,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落实落地。
一是抓责任落实。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公安局等9个部门组成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班,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市民宗局作为牵头协调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凝聚起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力。为此,市民宗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服务指南》《关于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结亲互助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均认真履行自己职责,让在唐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普遍享受到就业、上学、就医、创业等均等化服务。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二是抓宣传教育。采取线上与线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期和受众特点加强滴灌式、精细化宣传教育。依托“唐山民族团结”公众号,每月推送民族团结信息;与唐山电视台合作,每年定期在黄金时段播发民族团结公益宣传片和口号。
三是抓示范带动。在全市172个城市社区普遍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同时,指导重点社区、试点学校、示范企业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把中央及河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群众中去。
四是抓资源共享。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确保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情况。
五是抓协调合作。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同心县等少数民族流出地相对集中的地区签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承德市、秦皇岛市、廊坊市等地民族工作部门签署《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协议书》,加强跨区域协调与沟通。
六是抓关键部位。把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宾馆饭店、机场车站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的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谱写一曲曲“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赞歌。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