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同心协力建设56个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家园。围绕如何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全国政协委员介绍了一些地方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全面推进各民族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
何成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五嵌入”(居住、教育、生产、经济、文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各民族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乌鲁木齐探索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首先,把嵌入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嵌入式居住涉及的购房货币补贴、契税补贴、物业费和暖气费补贴、教育优待、落户、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引导各族群众选房购房时选择嵌入式居住片区。其次,大力推进典型示范引领。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管委会 (乡镇)、进学校、进社区(村)、进大院(小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等“八进”嵌入示范为契机,打造、评比、命名了一批试验点,以点带面,推动“嵌入式”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还着力推进深度嵌入发展,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毕业生到汉族聚居区就业创业,鼓励汉族大中专毕业生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作,促进各民族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增进交往交流交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各民族嵌入式居住的示范区倾斜。大力推进幼儿园、中小学、大专院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让各民族学生从小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当然,要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可以成立由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组,开展进社区(村)、进企业等活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积极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范畴,在居住地学区范围内选择学校免费就读。
完善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机制
鄂晓梅(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快速增加。然而,受文化传统、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在进入城镇初期存在着文化适应、交往障碍、就业压力等困难,迫切需要通过针对性的帮扶机制,从思想文化层面促进其自我发展,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化进程。
从调研情况看,现行的一些政策对城市和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性尚未给予充分考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引导力度不够,缺少必要的资金、设施投入,服务保障不到位;二是相关活动总量不足,内容不够丰富,层次品质有待提升,人员覆盖面不广;三是法律政策供给不充分,一些对于民族工作具有重要规范作用和指导意义的法规,多为原则性表述,缺乏可操作性。
我认为,完善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机制,应当作为“推进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建议:第一,相关部委组织开展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精神文化状况的专项调研,有针对性、系统化地提出政策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政策精神落细落实;第二,加快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与时俱进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回应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发展的新需求;第三,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扶持生产优质的民族文化产品,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第四,在做好常态化管理的同时,主动回应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管理中体现关怀,在服务中实现引领,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提升城市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适应”能力
郭文圣(福建中山集团董事长)
城市民族工作在我国民族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事关城市工作和民族工作两个大局。但是,目前城市民族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经济欠发达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比小,各城市间民族工作面临的差异性很大,在政策上难以全面顾及;二是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满足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生活、就业、创业方面的需求。
我建议,一方面,要提升均等化服务水平,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关注的居住、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为着眼点,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技术培训、法律援助和就业创业等领域加大投入,如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享受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范畴,开展公益法律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尊重文化差异,提升城市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适应”能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经常开展各民族习俗宣传宣讲活动,倡导城市居民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形成包容、团结、互助的氛围。注重“节点”关怀,在传统佳节慰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带去暖心的祝福与必要的帮助。搭建民族交流桥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打造民族“沟通桥”。加强法规教育,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宣传普及城市管理中的规定和政策,并依法从严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市民化”进程
黄榜泉(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
“十三五”期间,贵州黔西南州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3.85万人。为了让这部分群众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我们开展了一些探索。
树新风育新人。积极开展社区法治教育、基本公共秩序教育、尊老爱幼教育及感恩教育,引导新市民树立法治观念、城市文明规则意识,培育讲文明、讲安全、讲卫生和守秩序的新市民。
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建设文化服务中心、民族文化纪念馆,组建文体活动队伍,打造文化创意产品,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配套建设新时代党员活动室、电商平台、超市、医务室、图书室等设施,强化新市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建立安置区居民委员会及工会委员会、妇女组织、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管理机构;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构建社区数字化网格管理平台,齐抓共管创建社会综合治理社区;落实干部对各安居楼的包保职责,建立安居服务群、发展共商群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发布信息、了解群众需求。
拓宽社区居民就业渠道。改变当地群众“货离乡贵、人离乡贱”的传统观念,不仅让移民在文化和心理上适应社区生活,而且通过拓展就业渠道使移民实现脱贫致富。例如,安龙县城北五福小镇等社区发展食用菌产业、普安县布依茶源小镇安置点发展茶产业等,拓展了居民的就业渠道,加快了市民化进程。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