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国民心态”,是指公民对特定时期具有普遍性意义的事件或事物的心理倾向和情感倾向。国民心态主要是从个体意义上讲,更强调个体的国民或公民属性,内含的逻辑意味着健康国民心态培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边疆社会各民族健康国民心态建设,边疆社会各民族健康国民心态建设是一个正能量不断输入并荡涤社会污浊之气的过程,也是正面引导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笔者认为,当前边疆社会治理既要强调“物质决定意识”的根本作用,也要注重“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应当从民生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反恐维稳、社会心理调节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培育边疆各民族群众的健康国民心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加强边疆社会民生建设,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
获得感是指人们得到一定物质之后的主观感受或心理状态,但不是人们获得某些东西就会产生获得感,这种获得感是经过获得物前后的对比,经过一定的心理比较过程才会产生。“当人们以往获得较少或以往的生活状况较差时,他们容易产生获得感。反之,当人们经常有获得或以往的生活状况较好时,新的获得感的产生就相对困难。”获得感既与社会发展程度、改革实践及物质受益程度高度相关,又与在获得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观感受紧密联系。人们在获得感不断充实的过程中,心理状态也相应地发生正向满足的变化,进而为形成健康的国民心态创造机会和条件。
增强边疆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最根本的是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解决人民群众的生计及其改善问题,即加强社会民生建设。
二、推进边疆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感
所谓“幸福感”,即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人对自己现实生活状态的一种积极评价或肯定。“主观幸福感涉及对生活的多维度评价,包括对生活满意度的认知判断以及对感情和情绪的情感评价。”人们的幸福感与国民心态健康程度呈正向关系,多数个体幸福感程度越高,社会整体的心态就越积极,也意味着国民心态越健康。
公平正义是评判社会善恶的首要标准,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在边疆地区,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越高,就意味着其国民心态越健康。为提升边疆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需要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以法治手段保障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加大边疆反暴恐力度,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安全感
安全感是“公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民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保护程度的综合的心态反应”。有研究表明,社会治安状况与居民安全感是正相关关系,治安状况越好,居民安全感越强。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一种人格特质,它是决定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
因此,加强边疆各民族健康国民心态建设,应加大边疆反暴恐的力度,尽可能杜绝暴恐案件的发生,以稳定社会情绪、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安全感。
四、建立社会心理调节机制,培育各民族群众的健康国民心态
国民心态随着社会发展会发生相应变化,不同群体对同样变化也会产生不同的心态,或积极乐观、或消极浮躁。消极甚至畸形的国民心态则会反过来对社会发展、政治稳定等产生负面影响。在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社会,价值观念有所差异,病态的国民心态一旦爆发,则会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阻碍性因素,不利于培育和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首先,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意识,积极干预调节社会关系和国民心态的变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端利己主义、悲观情绪、仇富等社会心态问题,采取疏导、引导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社会心理建设,引导传播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社会心态;其次,建立专业的社会心理干预机制和机构,研究和把握边疆社会国民心态变化趋势,尤其在出现重大事件引发恐慌性或混乱的社会心态危机时,应进行必要且有效的心理干预,尽快帮助民众恢复情绪稳定,以降低因国民心态混乱而引发社会危机的风险。
【作者系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青年项目(15CMZ023),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8SFB3012),伊犁师范大学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研究中心开放课题(2018ZBGJZD00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儒学研究院尹昌衡研究所一般项目(RX18Y03)的研究成果。】
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