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喀什地区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占地100亩。是一家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现代化维吾尔医药厂。
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处地区喀什是维吾尔族历史文化名城,是维吾尔族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勤劳勇敢的新疆各族人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抗击各类疾病,总结出了较为完整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维吾尔医药学体系,成为祖国医学和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的繁衍生息和社会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国家于1955年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维吾尔医院,即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从此,维吾尔医药学步入了科学发展的正规轨道。具有神奇疗效的一系列维吾尔药品相继得到了国家批准文号。1994年,国家批准成立喀什地区维吾尔医院实验药厂,并将其纳入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从此维吾尔药以纯属天然的传统特色和不断升级的科技含量成为国药之林之骄傲。
公司的现代化生产设备
公司成立于2006年 8 月 2 日,前身为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实验药厂(其中包括医院制剂室)。在此基础上成立的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一期项目维吾尔药厂总投资3800余万元,仅固定资产投资就达3100万元。公司现在拥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00余人,拥有6000余平方米的GMP净化厂房和耗资700余万元的现代化制药设备,以及高科技质量检测设备,使维吾尔药跨入了全方位的现代化和规模化生产时代。维吾尔药厂拥有四条生产线(车间),生产复方驱虫斑鸠菊丸、消白软膏和玫瑰花口服液等四个国家批准文号药品,还生产列入部颁标准和获得自治区批准文号的13种剂型的近150种维吾尔成药。国家批准文号药品销往全国,自治区批准文号药品调剂至全疆维吾尔医医院使用。
公司生产的国药准字部分产品分别为:
1、 复方驱虫斑鸠菊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18
剂 型:丸剂
规 格:每丸重0.3g
功能与主治: 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2、 消白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83
剂 型:软膏剂
规 格:每瓶装40g
功能与主治:清除局部异常粘液质,散寒利湿。用于白癜风,祛风利湿,调和气血。用于风湿阻络,气血不和所致的白癜风。
3、 玫瑰花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19
剂 型:口服液
规 格:每支装10ml
功能与主治:补益支配器官(心,脑,肝)。用于心慌气短,胃痛呕吐,肢瘫疼痛,神疲乏力。
参考资料:
1.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39药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