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经过近60年的建设,学院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摇篮和“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使者。
艺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8名,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92人。在“十二五”期间,学院累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162项,其中国家级6项,部委级14项,自治区级7项,厅局级41项,院级93项。出版专著64部、教材18部,发表学术论文675篇,其中核心期刊4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学院注重挖掘整理民族艺术资源,将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资源,长期致力于民族特色教材编写工作。近年来编写出版了《维吾尔语播音主持教程》《木卡姆演唱演奏》(拉克、潘吉尕木卡姆)等18部少数民族艺术专业教材及地方特色民文教材。以特色专业建设为支点,不断推进少数民族艺术教材及地方特色民文教材的建设,努力构建多元文化背景下民族艺术教育体系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新疆区域经济及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新疆艺术学院先后参加了北京60周年国庆彩车设计及表演、北京奥运开幕式、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文艺晚会、第十三届冬运会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演出活动。师生在国际国内各项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20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00余项。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创作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作品赴全疆地州县展演,吸引了数万基层群众观看。
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相继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和文化艺术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友好交流关系,接待了众多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友人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弘扬和传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全国7所综合性艺术高校及多所音乐、美术、舞蹈、戏剧院校保持定期交流与合作,为新疆乃至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疆艺术学院舞蹈系的办学历史源于1951年建立的西北艺术学院少数民族艺术系。1958年在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新疆艺术学院舞蹈科。1995年开始招收普通大专生,2001年开始招收舞蹈教育专业普通本科生。
舞蹈系立足新疆舞蹈教育前沿,面对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发展具有浓郁新疆民族特色的舞蹈教育事业,以培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科研能力的舞蹈艺术人才为己任,努力建设自治区民族舞蹈专业艺术和舞蹈师资人才培养基地,创建新疆舞蹈艺术科学研究基地和原生态舞蹈形式保护基地,为新疆民族舞蹈文化艺术的普及、传承、发扬光大做出贡献。近年来,舞蹈系师生创作、表演的舞蹈作品在国内外各类舞蹈大赛均取得瞩目成绩并获得高度评价,在“文华奖”“桃李杯”及 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与“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2010年舞蹈系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舞蹈系现开设舞蹈教育、舞蹈史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四个专业,毕业生一直受到全国各大专业团体和学校欢迎。2005-2010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
2016年1月20日,为期11天的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在乌鲁木齐冰上运动中心速滑馆拉开大幕。开幕式由体育仪式、文体表演和点燃主火炬塔三个部分组成。在文体表演章节,承担本次开幕式文体表演与伴舞任务的新疆艺术学院200名学生与来自新疆各民族的文艺工作者一起,为观众献上了一台精心策划和编排、以“冰雪天山阳光丝路”为主题的精彩表演。参加开幕式文体表演的舞蹈系2014级、2015级学生,大部分是第一次参加国家级的大型活动,他们克服严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精彩冬运会助力添彩
视频1:“教学相长、技法相融”理念下的舞蹈艺术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参考资料:
1.新疆艺术学院官网
2.新疆艺术学院舞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