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视鹰为大自然中的强者,是天地间的英雄,歌唱鹰的民歌和鹰的神密传说,是他们的精神食粮。人们称赞塔吉克族为“鹰之族”,他们对鹰有特殊的感情。他们把雄鹰的动态,甚至鹰的习性,编成舞蹈表达出塔吉克族特殊的审美追求,这就是“塔吉克族鹰舞”。
鹰舞中男子的舞姿矫健,感情激越,表演中双臂伸展,忽上忽下,似苍鹰盘旋;双肩颤动,时而旋转,如苍鹰起落。模仿鹰飞翔的舞姿变化多端,运用单翅、双翅、展翅、交叉翅等艺术手法,再现飞鹰的上下起落;以单步、错步、退步和转步等步法,一招一势都表现了飞鹰的千姿百态。女子跳鹰舞则以柔和平稳的舞姿见美。舞蹈中她们微颤的双肩、传神的双眼,灵气的眉毛、动情的嘴唇,以及优美的形体,一姿一态借鹰的灵在传递丰富的内心情感。
鹰笛是鹰舞伴奏的主要乐器。鹰笛是也称“三孔骨笛”,塔吉克语称“斯特洪诺依”。,“斯特洪”指骨,“诺依”指笛子。鹰笛就是骨做成的。鹰笛的曲目很丰富,有固定的曲目,如在婚礼和喜庆的时候吹奏“恰甫苏孜”、“泰温”、“吉格伦”、“黑吾力”、“巴拿纳马克”、“热布让克”等;表演叼羊时吹奏“腾巴克苏孜”、“瓦拉瓦拉科克”等;思念家乡和情人时吹奏“法拉克”。手鼓是鹰笛的伴奏乐器,但吹思念曲调时不用手鼓伴奏,在演奏其他曲目时,两人吹笛,两名妇女同敲一个手鼓。鹰笛虽然只有三孔,但可吹出7个音节,声音清脆宏亮,美妙动听。
鹰舞的主角是男子,男子舞姿俊健、纯朴、粗犷。双人鹰舞多在喜庆佳节或家庭晚会中表演。跳舞时,大家围坐或半围坐,男女相邀,成双而舞;有时若干对舞伴一起表演,形成集体舞。田埂地头、庭院室内、剧场舞台,兴致所至,都可起舞。特别是遇到婚礼或喜庆节日,鹰笛和手鼓声响起,男女老少就翩翩起舞,把欢乐的气氛推向高潮。在柯尔克孜族举行盛大的赛马、叼羊活动时,多支鹰笛和多面手鼓组成了乐队,吹奏《叼羊曲》、敲响“瓦拉瓦拉赫克”鼓,为参赛的骑手呐喊助阵。
鹰舞包括“恰甫苏孜”、“买力斯”、“拉泼依”等艺术形式。
“恰甫苏孜”,在塔吉克语中含“快速、熟练”的意思,指吹奏的节奏,是即兴表演并带有竞技性的舞蹈形式,代表塔吉克族舞蹈特有的风格。它以双人对舞为主表演形式,两三组同舞,或男女同舞。表演中,伸展双臂,缓缓绕行,如双鹰盘旋翱翔。节奏转快,互相追逐嬉戏,忽而肩背贴近,忽而分开跃起,如鹰落,由低到高拧身旋转,扶摇直上,在竞技旋转中结束。
“买力斯”,含有“特定节拍”之意,是以民乐伴奏或民歌伴唱的自娱形式的舞蹈,表演时连续原地旋转,身姿轻扬,舞步优美,深为女子喜爱。
“拉泼依”,是家庭内表演的舞蹈,以热瓦甫伴奏。有时也在室外进行,采用“恰甫苏孜”的曲调,伴奏者亦可轻快自如地边奏边舞,把热瓦甫放于肩上弹奏起舞的,是技艺高超的表现。
鹰舞是中国民间舞蹈中极具特色的传统舞蹈,艺术价值很高,但却面临着日渐失去生存土壤的困惑。为了抢救这种珍贵的民间艺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常重视该项目的收集和整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申报,2006年5月20日,塔吉克族鹰舞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瓦恰乡老人库尔班·托合塔什,被称为帕米尔高原上的“鹰舞之王”,他跳的鹰舞《商人与马》、《天鹅与狐狸》等影响广泛。
鹰笛吹奏(翻拍)
鹰笛(实拍)
编号:Ⅲ-41
类别:民间舞蹈
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