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准备丧葬的活动之一是选择坟地。长期以来,人们会预先在已故的亲人的坟墓、圣人墓地周围选择自己的墓地。人们非常希望死后埋葬在父母的坟墓左右。为避免在异地去世,异地居住的人如果病重,就会返回故乡;如果已经去世,根据他的愿望亲人们将把他带回故乡埋葬。
乌孜别克族非常忌讳负债而死。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将要死去,就要在死前将债还清,同样也会把借给别人的钱收回。如果由于突然死去而未来得及还清或收回钱,他的亲人会在殡礼时私下弄清情况,之后解决死者与别人的的债务关系。一个人由于年老或病重,在临去世时,所有的亲人都会在场,他会在此时分家产并留下遗嘱,这时在场的人禁止多说话、放声哭泣和随意走动。
按照乌孜别克族的习俗,要用白布将死者的下巴托起绑住,同时把死者的两只脚的大拇指拴在一起。人死后,要马上告知所有亲友。乌孜别克人认为早点埋尸好,清晨死去的人要在当天晌礼后埋葬,中午死去的要在晡礼之后或次日清晨埋葬。如果亲人在远方可以等一两天,但绝不会将尸体停留三天。在停尸期间必须有人陪尸念《古兰经》,忌讳尸体独留。
乌孜别克族的丧葬仪式按照伊斯兰教传统习俗举行,一般实行土葬。参加丧礼的男人在腰间扎一白带,妇女在头上扎一白带。阿訇为死者诵经时,妇女围“埋体”哭泣,男的一律在户外。为死者净身必须是同性别者。埋葬后,在净体的地方放一个花盆,点一盏长命灯。从这时起,此屋便不再住人。死者被安葬后,子女要在7天后方可脱孝。亲属们要在一年当中举行四次较大的哀悼仪式。一是死者死后的第3天,称为“三乃孜尔”;二是死者死后第7天,称为“七乃孜尔”;第三次为40天祭日;第四次是周年祭礼,规模最大。
有的还在周年内的每个“主麻日”(星期五)做小型“乃孜尔”。死者去世周年内的每个“主麻日”都要做抓饭请客,以祝死者早升“天国”。如果是丈夫去世,在周年内,妻子要头扎白布并不能外出做客,也不能应邀参加别人的婚礼。周年后则无此禁。以后逢年过节要举办悼念仪式,以示对亲人的思念。
参考资料:
1.《乌孜别克族简史》编写组编《乌孜别克族简史》,民族出版社, 2008。
2.米娜瓦尔著《中国乌孜别克族》,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