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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克族语言文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刘维凡 2017年09月01日 阅读量:

  乌孜别克族有自己的语言——乌兹别克语。乌兹别克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南葛逻禄语支,是中国乌孜别克族的语言,也是乌兹别克斯坦的官方语言。乌兹别克文历史上曾使用过粟特文、回鹘文。从9世纪起,采用阿拉伯文。这种文字被称作“察合台文”。我国的乌孜别克文是一种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乌兹别克语的使用地区主要分布于乌兹别克共和国,此外,在土耳其、阿富汗等国以及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伊宁、喀什、莎车、叶城、木垒等地也有人使用。

  乌孜别克文目前有三种字体,拉丁字母、西里尔字母和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写文字,乌兹别克斯坦的乌兹别克族使用拉丁字母和西里尔字母,阿富汗的乌兹别克族使用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中国的乌孜别克族使用阿拉伯语字母为基础的拼写字母,不过最近十几年来已经普及了跟乌兹别克斯坦一样的拉丁字母,越来越多的新疆乌孜别克族群众会使用拉丁字母为基础的乌孜别克文字。由于乌孜别克族在中国分布的非常分散,日常生活中根据所处的环境一般通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汉文,所以乌孜别克语的使用范围很窄。

  乌兹别克语的词汇和语法与维吾尔语接近,但亦受到波斯语和俄语的影响。在1927年之前,乌兹别克语使用波斯—阿拉伯字母书写。1927年改用拉丁字母,从1940年至1992年改用西里尔字母,现在再改回使用拉丁字母。在中国,乌孜别克族仍使用阿拉伯字母书写。但中国的乌孜别克族因人数少,且又在维吾尔、哈萨克等族聚居区生活,因而现在新疆乌孜别克族基本通用维吾尔文或哈萨克文。

  乌兹别克语有8个元音,有元音和谐现象,但不如维吾尔语那么严格主要表现为发音部位的前后一致。

  乌兹别克语属粘着型语言,其语法范畴与突厥语族的其他语言,特别是与维吾尔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名词有格、数、人称的语法范畴。格有六个,即主格、领属格、宾格、向格、时位格、从格;数分单、复数;人称分第一、二、三人称。形容词有级的语法范畴。动词有人称、数、时、语态、式等语法范畴。时分过去时、现在时、现在—将来时。语态分主动态、自复态、被动态、使动态、交互共同态。式分陈述式、祈使式、条件式。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是形态变化,其次是词序、虚词和语调。一般情况下,主语在前,谓语在后,宾语在动词之前,修饰语在被修饰语之前。主要构词手段为派生法和合成法。此外,乌兹别克语有相当数量的阿拉伯、波斯、俄罗斯等语言的借词。突厥诸语言相互借用的现象在乌兹别克语中也很多。

  我国的乌孜别克语与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塔塔尔语很接近,在语音系统、基本词汇、语法结构、形态变化等方面共同点可达到50-70%。这两种语言大体可以相通。其特点是:

  1.元音和谐一般表现为发音部位的前后一致性,不像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等语言那么严格要求唇状和谐;

2.名词的向格、位格、从格都只有一种形式,比其它亲属语言简单得多;

3.名词复数附加成分只有一种形式,比其它亲属语言都少;

  4.没有方言差别,只有少数的词分别受安集延、布哈拉等土语的影响而表现出一些差异。

参考资料:《乌孜别克族简史》编写组编《乌孜别克族简史》,民族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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