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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锡伯族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高  ——基于对伊犁州锡伯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度的抽查研究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葛丰交 王耀芳 付刚 蔡忠侠 刘敏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浏览量:

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乌珠牛录村,调研组访谈锡伯族村民,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情况。 葛丰交摄

  《新疆伊犁锡伯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度抽样调查研究》课题组于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先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和伊宁市,对部分锡伯族干部、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对锡伯族人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普及状况、认可度、态度倾向及相关语言行为等的调研,分析其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为在锡伯族人口中进一步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出政策建议,以推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在2020年更高质量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抽查研究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分入户调查和专项调查两大类,分别采用个别访谈和集中问卷的方式进行。调研组在察布查尔县、伊宁市选择了锡伯族人口相对集中的5个村,4个街道(社区)和1个单位,共368户,每户抽取1人作为主要调查对象填写问卷,同时还对其中的238位其他成员进行了补充问卷调查,收回两类问卷共计606份,均为有效问卷。此外,调研组还选择了13位访谈对象进行了深度访谈。

  为了相对全面、准确地了解被调查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调研组从城乡、性别、年龄、是否离开过本地、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等6个方面了解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进而分析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影响因素。在全部样本中,城镇和乡村人口分别占41.9%和58.1%,符合察布查尔县和伊宁市锡伯族人口分布总体情况;男性占51.2%;各年龄层呈正态分布,其中35岁至54岁之间的中年人稍多;有38.3%的被调查者曾经连续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在伊犁州以外的地方生活或工作2年(含2年)以上;从职业结构看,农、林、牧、副、渔、水利生产人员占比较高,达到30.9%,各级党政机关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占2.1%。按受教育程度,从没上过学的人数至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呈递增状态,这充分体现了锡伯族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的特点。

  二、问卷数据分析

  该部分数据分析源于对368位主要调查对象的问卷调查结果,部分内容结合了个别访谈得到的相关信息。

  (一)语言能力

  交际语言能力。此为多选题,最多可选3项。在被问及“您现在能用哪些语言与人交谈”时,能用国家通用语言交谈的被调查者占43.4%,能用锡伯语的占42.8%,能用维吾尔语的占8.6%,能用哈萨克语的占4.5%,能用俄罗斯语、塔吉克语的分别占0.3%和0.2%,能用蒙古语、乌兹别克语、其他语种的各1人,分别占0.1%。访谈中调研组也发现,部分45岁以上的被调查者是能够使用3种或3种以上语言进行日常交际的“多语人”。

  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调查员完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与被调查者交流。调查员的评价与被调查者的自评往往会有一些差距。调查员主要根据被调查者进行现场语料朗读和现场口语交流的情况作出相应评价并计入问卷结果。“能流利准确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是指发音整体准确,朗读流畅,停顿正确。“能熟练使用但有些音不准”是指整体语言状况较好,但有少量字发音不准;“能熟练使用但口音较重”是指有明显的发音不准,主要表现为声调不准;“能基本交谈但不太熟练”是指能听懂,只是说得不准确而且语句不连贯;“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是指能听懂大意,但口语表达有困难。测评结果显示被调查的锡伯族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较高,达98.7%。其中,“能流利准确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者人数最多,占37.8%,“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的人仅占0.2%,“听不懂也不会说”的为0。大多数被调查者都能用国家通用语言顺利交流,只是不同程度地带有锡伯语的语音和语法的痕迹。

  不同交际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情况。总体而言,集贸市场、医院、政府部门、劳动场合的使用语言以国家通用语言为主,尤以“到政府部门办事”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人比例最高;“选择对方使用语言”次之;“使用锡伯语”的人相对最少。在使用锡伯语的场合中,劳动场合相对较多。

  (二)国家通用语言学习情况

  国家通用语言学习途径。此为多选题,100%的被调查者选择将“学校学习”“与汉族同伴交往”作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主要途径;51.6%的被调查者选择“看电视听广播”;18.8%的被调查者选择“受家人影响”;通过“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学习的被调查者只占1.6%。

  国家通用语言学习动因。此为多选题,有49.8%的人选择了“为了同其他民族的人交往”;22.6%的人选择“为了找到好工作”;16.4%的人选择了“单位(政府、学校)的要求”;还有9.0%的人选择了“喜欢国家通用语言”;2.0%的人选择了“无法回答”。

  对国家通用语言水平的期望。针对“您希望您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达到什么程度”这一问题,有62.5%的人希望可以“熟练准确地使用”;23.1%的被调查者希望“比较熟练地使用”;10.1%的被调查者认为能“进行一般交流就行”;还有4.3%的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没什么要求”。

  (三)语言态度

  对今后本地中小学教学语言的使用意愿。对小学教学语言,希望使用民汉双语的比例最高,占51.9%,选择国家通用语言的占45.8%,选择少数民族语言(锡伯语)的占1.8%;对中学教学语言,希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比例最高。为56.6%,选择民汉双语的占41.3%,选择少数民族语言(锡伯语)的占1.8%。

  国家通用语言在交往中的作用评价。有87.5%的人认为国家通用语言在交往中的作用非常大;有11.7%的人认为作用一般;认为没有作用的仅占0.5%。

  认为今后在全国交往中哪种语言最重要。99.5%的调查对象认为在全国交往中国家通用语言最重要,观点的趋同性较高。

  (四)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使用情况

  汉语拼音使用情况。汉语拼音是国际普遍承认的汉语普通话拉丁转写标准,是一种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是识汉字的基础,是阅读、习作的前提,是学习汉语文不可缺少的部分。在被调查者中,有77.8%的人“会”汉语拼音,13.5%的人“会一些”,“不会”的占8.7%。将前两项数据合计,结果显示被调查的锡伯族有91.3%的人会使用汉语拼音,比全国平均水平(两项合计为68%)高出20多个百分点。汉语拼音一般都是从学校习得的,以上情况与锡伯族比较重视教育,接受学校教育人口比例较高有很大关系。

  汉字识读水平。该项能力的调查数据是通过被调查者自评和现场朗读语料,综合调查员的评价得出的结果。调查中,达到“汉字识读水平”被界定为能读懂大众读物,如一般刊物、报纸和家信等。对汉字识读“完全没有问题”的调查者占62.8%,“基本没有问题”的占21.4%,两项合计达84.2%,说明被调查的锡伯族的汉字识读能力较强。调查中要求被调查者朗读一篇短文,95%的人读得较为准确、流畅。数据显示,对于汉字识读,处于“有一定困难”“很困难”和“完全无法识读”3类水平的被调查者占比合计为13.1%,其中“很困难”“完全无法识读”者各占2.0%和1.6%。

  汉字的使用水平及因素分析。对于汉字的使用“完全没有问题”的被调查者占54.2%,“基本没有问题”的占26.8%,“有一定困难”的占10.5%,“很困难”的占6.0%,“完全无法识读”的占2.5%。按前两项合计,81%的被调查者在汉字使用方面没有多大问题。在接受个别访谈的被调查者中,约98%的人都是“民考汉”,在中小学、大学接受汉语教育,能熟练地使用汉语进行听、说、读、写。

  三、调查结论

  (一)新疆锡伯族对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有十分积极的态度,认同度较高。问卷统计分析表明,从对本地中小学教学语言的使用意愿看,超过90%的被调查者希望当地的中小学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和双语教学。从对国家通用语言水平的期望看,“熟练准确地使用”和“比较熟练地使用”两项合计大于85%,还有部分国家通用语言应用水平较好的被调查者对自己的要求更高,如希望文言文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再上一个台阶。对于“今后在全国交往中哪种语言最重要”这一问题,被调查者中有99.5%的认为国家通用语言在交往中的作用非常大。这些调研数据表明被调查者认识到国家通用语言的重要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较高的认同度。

  锡伯族对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有十分积极的态度,认同度较高,其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由于锡伯族人历史上万里西迁屯垦戍边,数代锡伯族都一如既往地坚守责任,曾为祖国镇守最西部边陲近250多年。新疆也早已成为锡伯族的第二故乡,锡伯族长久以来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爱国情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二是锡伯族人历史上一直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观念影响着锡伯族民众的行为取向和价值观念,塑造了锡伯族矢志中华一统的政治信念和屯垦戍边的决心。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锡伯族民众已经充分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锡伯族年青一代的积极作用。

  (二)新疆锡伯族人口的文盲率低,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能力较高。在抽样调查中,由调查员评价锡伯族被访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能流利准确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能熟练使用但有些音不准”“能熟练使用但口音较重”“能基本交谈但不太熟练”的被调查者合计占比达98.7%。从汉字识读能力看,对于能否读懂大众读物,如一般刊物、报纸和家信等,“完全没有问题”和“基本没有问题”的人占比合计达84.2%,说明被调查的锡伯族的汉字识读能力较强。调查要求被调查者朗读一篇短文,95%的被调查者读得较为准确、流畅。表明锡伯族人口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掌握能力整体较高。

  另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新疆锡伯族6岁以上人口有32380人,其中,未上学的有394人,占1.22%,调研组经抽测,得出该项比例为1.7%。新疆锡伯族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率达98.78%,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2015年的全国调查,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平均普及率已超过70%,大城市的普及率超过90%,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有40%左右。

  (三)新疆锡伯族人口普遍具有多语言交际的能力。新疆锡伯族的语言生态环境主要是双语或多语环境。新疆锡伯族人口中“多语人”现象比较普遍,大都会使用两种以上的语言文字,很多老一辈人都精通三四种甚至五六种语言文字,锡伯族人堪称“天生的翻译”。锡伯族现今聚居的伊犁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生息活动的地域,锡伯族自清朝迁入该地后,广泛吸取当地其他民族的经济文化成果,创建了独具特色的屯垦戍边农业文化。他们利用自己掌握多种语言的优势,在丰富完善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也不断地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搭建友好桥梁,加深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民族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新疆锡伯族教育取得长足进步,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锡伯族形成了重视教育,崇尚文化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完善与落实,新疆锡伯族较早实施了双语教育,尤其重视汉语言教育,建立了较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民汉兼通”人才,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锡伯族的整体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其各项指标无论是与全国、新疆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全国各民族比较,均处于较领先的地位。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2010年,新疆锡伯族6岁及以上的每万人口中,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的有43.35人,大学文化程度的有2376.78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358.85人,初中文化程度的3183.7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1915.07人。

  (五)锡伯语的掌握能力呈下降趋势。在调研中调研组了解到,锡伯语言文字的使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衰退,新疆锡伯族人口对锡伯语的掌握能力呈下降趋势。锡伯族民众对锡伯语言文字濒临失传的境地极为忧虑,对保护传承锡伯语言文化、学好使用锡伯语言文字极为关注。调查中,不少锡伯族民众表达了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要保留和学习使用好母语,传承锡伯族传统文化的强烈愿望,希望这门语言能够传承下去。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对小学教学语言,希望使用民汉双语的被调查者比例最高,占51.9%,对中学教学语言,希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比例最高,为56.6%。这种民众意愿契合《宪法》和法律法规关于双语教育的规定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有利于建设多元共存和谐的语言文化生活。同时,这也证明,党和政府关于语言平等以及科学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的政策是十分正确和科学的,是符合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和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实际的,是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

  总之,新疆锡伯族通过双语教育,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民族文化素质,培养了一大批双语或多语人才。他们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为推进新疆的文化、教育、外交、军事、民族团结等事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同时,也传承、保护了锡伯族的语言文化。可以说,双语教育教学不仅是锡伯族教育的重要特点,而且是锡伯族教育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和必由之路。

  四、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在调研中,调研组也发现,当前新疆锡伯族的双语教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知晓度不高,语言文字相关的法律意识较淡薄;少数边远农牧区的锡伯族青壮年及老年农牧民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还较低,缺乏专业的国家通用语言教师等;锡伯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比较滞后。

  锡伯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以提升锡伯族聚居区的教师、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在现有基础上巩固推进,加快提高锡伯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率和使用质量,在2020年确保较高质量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锡伯族民众对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意义的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是实践的基础,是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前提。锡伯族聚居区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和基础知识的普及性宣传,扩大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继续开展好全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宣传周活动,将语言文字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锡伯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和农牧民了解党和国家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目标,充分认识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并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积极贡献力量。

  (二)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机制。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要完善创新工作机制,为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体制,贯彻“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管理目标,提高工作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咨询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法开展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加强地方政府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履职督查。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国家、自治区财政逐步加大对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对锡伯族较集中的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给予经费倾斜。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及时表彰奖励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锡伯族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不定期召开锡伯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好的做法,推广先进经验。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较高的地区开展交流活动,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完成国家提出的在2020年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本调研组认为,培养、培训一批本土化的“锡汉兼通”的专业化语言文字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和研究队伍,是在锡伯族聚居区科学稳妥地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关键,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对锡伯族聚居区民语委和教育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干部、学校领导、国家通用语言水平测试员、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语言文字法治思维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是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对锡伯语口音较重、汉语发音不准的锡伯族中小学教师进行国家通用语言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标准国家通用语言开展教学的水平,提升其传统文化素养及语言文字应用的综合能力。

  三是加强“锡汉兼通”的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重视中青年学者的培训研修,开展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对策性研究,推广研究成果,以指导此项工作科学推进。

  (四)把握重点,分类指导,科学推进,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锡伯族聚居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工作,应以提升锡伯族聚居区的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和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把锡伯族中小学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普及的主渠道。

  对城市、县镇的锡伯族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学生、企业职工及居民而言,尤其对“能熟练使用但有些音不准”、“能熟练使用但口音较重”的人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的综合能力(听、说、读、写)和国家通用语言标准化水平。

  对农牧区“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的锡伯族青壮年农牧民,要采用集中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夜校、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扫盲教育,使其基本达到能听、说一般汉语和阅读简短汉文文章的能力。

  对锡伯族中小学学生,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口语、规范汉字书写、阅读写作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提高他们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听、说、读、写能力。

  对锡伯族中小学教师,要进行较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专业化培训和训练,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使用规范汉字,努力提高传统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的综合能力。

  对基层锡伯族干部,则要以提升他们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口语水平和书面表达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汉语文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锡伯语言文字。锡伯语言文字不仅是交流的工具,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西迁新疆的锡伯族在250多年戍边屯垦的同时,较完整地传承和保存了锡伯语言文字,为我国文化的繁荣和人类文化多样性作出了功献。但是,目前锡伯语言文字已岌岌可危,全国精通锡伯语言文字的不到50人。专家指出,某些语言的衰退、消亡不但会造成语言生态系统的失衡,而且会严重影响到文化生态系统的发展,影响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拯救锡伯语言文字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为此,本调研组建议依据《宪法》、相关法律和民族语文政策,加强对锡伯语言文字的保护力度。建立锡伯语言文字保护区,制定保护标准,颁布实施锡伯语言文字保护工作条例,重视锡伯语文课程教学,做好锡伯文教材的编辑出版工作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研发,加强锡伯语文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精通锡伯语言文字的高层次研究人员、翻译、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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